关于因自然灾害实施救灾物资紧急采购的通知(锡财购[2008]12号)
发布时间:2009-08-21 00:00 浏览次数: 【字号:默认 大 特大】
金沙博彩官网文件 锡财购[2008]12号
关于因自然灾害
实施救灾物资紧急采购的通知
各市(县)、区财政局、市各行政事业单位、市集中采购机构:
为做好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救灾物资、器材的紧急采购的服务保障工作,根据《政府采购法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,各采购人如采购救灾物资,或为执行应急、救援任务须紧急采购相应的物资、器材的,按以下规定执行:
一、采购人无须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和相关申请即可实施自行采购。采购结束后,将自行采购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。
二、采购人无法独立完成采购任务须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协助的,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实施快速采购,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。采购结束后,将采购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。
金沙博彩官网
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
抄送:省财政厅,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、市政府办公室、市机关管理局
金沙博彩官网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
共印400份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