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6-01-16 10:35 浏览次数: 【字号:默认 大 特大】
投诉处理结果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JSZC-320205-JZCG-G2025-0083
二、项目名称:江苏省怀仁中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
三、相关当事人
投诉人:苏州赫尔普办公设备有限公司
地 址:苏州市高新区枫津大街286号
被投诉人1:江苏省怀仁中学
地 址: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港大道88号
被投诉人2: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
地 址: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4楼
四、基本情况
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,投诉至本机关。投诉事项为:1.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质疑答复。2.功能演示一未体现功能关联性与应用价值匹配度,赋分逻辑缺乏系统性。3.功能演示二相关要求仍存在排他性与唯一性,质疑答复缺乏有效事实支撑。4.实验室纯水器功能演示评分项质疑答复不成立,评分规则仍存在逻辑漏洞。5.演示四评分项仍缺乏可量化判定指标,用户体验维度缺失,质疑答复理由不充分。6.桌面微型激光雕刻机参数:速度与精度、激光功率与加工幅面、供电负载与扩展配件等关键参数存在匹配矛盾,自动对焦、快拆加工头、多模式操作等功能的技术可行性与稳定性缺乏支撑,且安全机制、软件适配、配件兼容等实际应用关键信息缺失。7.通用技术课程套件参数设置不合理。投诉请求为:1.依法撤销招标文件中不合理评分标准、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。2.采购人针对投诉事项中存在的问题,重新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、贴合教学实际需求的采购需求及评审规则,并予以公示。3.若已开展评审工作,依法暂停后续采购程序,待采购需求及评审规则完善后重新组织评审。4.依法查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采购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的行为。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五十六条、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之规定,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:驳回投诉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无。
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
2026年1月12日